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社會公眾依法便捷獲取永寧縣人民政府和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永寧縣人民政府及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過程中產生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1.永寧縣人民政府及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
2.永寧縣人民政府領導分工、機構職能;
3.永寧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相關政策;
4.永寧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永寧縣辦理行政許可、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相關結果;
6.永寧縣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7.永寧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8.永寧縣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9.永寧縣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0.鄉村振興、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1.永寧縣人民政府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2.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3.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4.永寧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重要會議、重點工作、人事任免;
15.民生熱點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
16.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上述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銀川市永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ytm.com.cn/)、《永寧縣人民政府公報》,“永寧微博”微博、“永寧微政務”微信公眾號等政務新媒體,以及電視廣播、報刊、電子信息屏、公示欄等平臺和載體予以公開。同時,在永寧縣檔案館、永寧縣圖書館設立了政府信息查閱點,永寧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政務公開專區,為公眾提供查閱服務。
1.“永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頻道,可查找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永寧縣檔案館政府信息查閱點:
地址:楊和街230號永寧縣檔案館2樓
聯系電話:0951-8013054
開放時間: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3.永寧縣圖書館政府信息查閱點:
永寧縣寧和北街永紅路2號永寧縣圖書館1樓,聯系電話:0951-8054136
開放時間: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4.永寧縣政務公開專區:
寧夏銀川市永寧縣寧豐街與永康路交叉口東北角永寧縣政務服務中心1樓西側,聯系電話:0951-8021351。
開放時間: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公開時限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根據《條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具體包括以永寧縣人民政府和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作或保存的相關政府信息,永寧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政府部門負責公開。
(一)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到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設立的“永寧縣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點”,現場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辦公地址:寧夏銀川市永寧縣團結西路159號永寧縣政務公開辦公室。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09:00—11:30,14:30—17:30。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須在信封左下角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并郵寄至永寧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為確保安全穩妥送達,建議使用郵政信函寄送。
郵寄地址:寧夏銀川市永寧縣團結西路159號
郵政編碼:750100
3.在線申請。申請人登錄“永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點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專欄,進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平臺”,選擇所需信息的機關單位,點擊“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按照提示在線填寫《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并提交,申請提交成功后,系統會反饋查詢碼用來查詢辦理結果,也可登錄“永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頂部右上角“登錄個人中心”查詢辦理結果。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提出申請的,應在傳真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總頁數并注明永寧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收,傳真至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0951-8016222,同時致電0951-8021996告知“已提交傳真申請”,確保公民申請的政府信息已到達政務公開辦公室并有效接收。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須如實填寫《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該《申請表》可登錄“永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政府信息公開”頻道點擊“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欄目下載電子版。本機關暫不開通電話、電報、手機短信、電子郵箱等申請方式。
2.《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適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向行政機關提出的申請行為。①申請人須如實填寫《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信息欄中標注“*”的為必填項,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姓名、名稱;聯系電話、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公民須提交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交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電子郵箱、郵政編碼、通訊地址、提出申請的方式(當面、郵寄、傳真)、所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單選—當面領取、郵寄、電子郵件)、政府信息的載體形式(單選—紙質文本、電子郵件、其他)。②申請人在填寫信息時要完整清晰準確、內容真實有效,并對填寫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和傳真號碼的真實性負責。如不能完整清晰準確填寫對應內容的,受理機關無法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③申請人沒有提供聯系電話或提供的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的,受理機關可以按照申請人提供的通訊地址以郵寄的方式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申請人沒有提供通訊地址的,受理機關可以電話聯系申請人提供準確的通訊地址;申請人提供的通訊地址不實郵寄被退回的,所產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無論是否成功郵寄送達,即視為申請人已收到。
3.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4.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5.本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行政機關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本機關可以不予提供。
6.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本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可以告知獲取的途徑。
(三)辦理期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受理機構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期限內,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受理機構將向申請人書面說明情況。
(四)申請答復
本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其他按照《條例》等有關政策法規要求辦理答復的。
(五)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精神,實行按量計收。
具體收費辦法為:
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一)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二)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三)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四)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本機關將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內,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
三、不予公開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受理機構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受理機構:永寧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為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通訊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團結西路159號永寧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郵政編碼:750100;聯系電話:0951-8021996(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相關咨詢及工作意見建議);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09:00—11:30,14:30—17:30。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對行政機關未履行法定職責的和不予公開的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其他侵害情形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