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寧縣人民政府關于馬靜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發〔2025〕15號
時間:2025年09月19日
來源: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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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區市屬駐永各單位:
根據《關于馬靜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永黨干字〔2025〕84號)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馬靜任永寧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免去永寧縣土地儲備中心主任職務。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馬靜同志任職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自2025年8月29日起計算。
????????????????????????????????????????????永寧縣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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