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周莉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發〔2025〕10號
時間:2025年05月27日
來源: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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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區市屬駐永各單位:
根據《關于周莉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永黨干字〔2025〕46號)、《關于王曉光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永黨干字〔2025〕53號)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周莉任永寧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國防動員辦公室(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吳鵬任永寧縣鄉村振興服務中心主任;
王曉光任永寧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黃志凌掛任永寧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副局長;
林雄掛任永寧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免去楊青永寧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鄉村振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趙超永寧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國防動員辦公室
(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以上人員中,林雄、黃志凌2名同志掛職期1年,掛職期
自縣委研究決定之日起計算,掛職期滿后掛任職務自然免除。
永寧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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