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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農村老飯桌管理與運營,發揮農村養老基礎服務設施作用,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老飯桌管理辦法》(寧民規發〔2021〕1號)精神,我局結合實際,修訂完善了《永寧縣農村老飯桌建設與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提升我縣農村養老服務水平。現將《永寧縣農村老飯桌建設與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內容進行公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如有意見、建議請以信函、電話、郵件等形式,于6月26日前反饋永寧縣民政局,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渠道提出意見建議:
電子郵箱:ynmzhxx@163.com
郵寄地址:永寧縣楊和大街41號永寧縣民政局202辦公室。
聯系人:楊萬林;聯系電話:0951-8032053、15309581422
附件:《永寧縣農村老飯桌建設與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永寧縣民政局
2025年6月18日
永寧縣農村老飯桌建設與管理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農村老飯桌管理與運營,發揮農村養老基礎服務設施作用,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老飯桌管理辦法》(寧民規發〔2021〕1號)精神,結合永寧縣實際,在《永寧縣農村老飯桌建設與管理實施細則》(永政辦規發〔2021〕4號)基礎上,特修訂完善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農村老飯桌,是指由鄉鎮管轄的村民委員會運營管理,不以營利為目的,為老年人提供助餐、相聚交流、臨時休息、文化娛樂等服務的運營服務場所。農村老飯桌以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數為目的,倡導互幫互助、互諒互讓、和諧共處。
第三條農村老飯桌建設和管理堅持“村委主辦、政府支持、社會參與、自助互助”原則,鼓勵各地把農村老飯桌、幸福院、互助院等養老服務設施與農村陣地建設統籌推進。充分發揮農村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調動老黨員等互幫互助志愿服務融入,推動探索“黨建+養老服務”模式,提升為老服務水平。
第四條村委會是農村老飯桌運營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農村老飯桌的日常運營和具體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是業務管理和監督主體,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農村老飯桌的正常運營、消防安全、食品衛生等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縣民政局是業務指導主體,負責本轄區農村老飯桌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評比考核、服務支持??h財政局負責對農村老飯桌建設、運營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組織開展績效評價相關工作。
第五條農村老飯桌運營管理應廣泛征求村民意見,符合村民自治和村務公開規定。
第二章?設置標準
第六條農村老飯桌需經項目所屬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由村委會將建設方案報鄉鎮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報請縣民政局審核。項目建設應堅持就近便利、小型多樣、功能配套、實際實用的原則,以滿足老年人膳食保障、生活照料、文化娛樂等基本需求為目標。
第七條縣民政局根據老年人口數量、老年人實際需求和項目選址、建設規模、工程預算等因素進行項目建設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真實性的審核。符合條件的,由縣民政局統一招標、統一采購、統一實施。項目實施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交辦其他單位組織實施。
第八條新建的農村老飯桌每個建筑面積應不低于100平方米,改建的農村老飯桌項目面積不得低于50平方米。
第九條農村老飯桌原則上應通過新建方式建設,也可利用閑置學校、村部、活動室等閑置資產進行改擴建。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范設計和施工,做到選址安全、設計科學,房屋結構合理,基本功能健全。
第十條農村老飯桌建設應根據實際需求,合理設置滿足老人臨時休息、就餐、娛樂等需求的功能和設施。力爭實現有滿足服務需求的設施設備、有完善的日常管理服務制度、有統一的服務場所標識牌匾、有規范的保障運營長效機制的“四有”目標。有條件的鄉鎮指導村委會可結合老年群體需求拓展服務功能。
第三章?服務對象
第十一條農村老飯桌應根據不同的服務對象,分類提供低償、有償服務。優先保障就餐等生活服務有實際困難的散居特困供養、留守、空巢等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人群體,有條件的老飯桌可為社會群體提供有償就餐服務。
第十二條到農村老飯桌用餐的老年人或其他困難群體,應由本人或其贍養人代表(監護人)申請,經村委會研究同意后,由本人及贍養人代表(監護人)與村委會或第三方運營機構簽訂協議書。協議書應明確老飯桌與老人及贍養人(監護人)的權力與義務,具體內容由縣民政局指導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第四章?運營管理
第十三條村委會對老飯桌直接進行運營管理,也可委托農村老年人協會等第三方機構運營。
第十四條采取政府資金補助、幫扶單位扶持、村集體經濟補貼、社會力量捐助、就近餐飲服務資源嫁接等模式,確保農村老飯桌正常運營。鼓勵和引導有經濟能力、有愛心的企業及社會組織履行社會責任,對農村老飯桌項目實施結對幫扶。
第十五條農村老飯桌的土地、房屋、設施設備和其他財產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各村級為資產管理主體,鄉鎮負責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并接續接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
第十六條農村老飯桌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衛生、財務、檔案等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建立食材采購、就餐、安全管理、經費使用等臺賬,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從業人員應當經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及消防安全培訓,掌握基本知識和設施設備使用方法。
第十七條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廚師等員工是否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疏散逃生技能,電氣線路、用電設備和燃氣管道、液化氣瓶、灶具的使用安全,廚房灶臺、油煙罩和煙道清理情況,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應當及時督促整改,同步做好檢查記錄。要配備消防器材,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八條農村老飯桌應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和落實崗位責任。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按品種留樣,分別存放于專用冷藏設備中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25克。
第十九條農村老飯桌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規定制定并執行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維修保養校驗、原料采購至供餐全過程控制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農村老飯桌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患有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必要時應當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農村老飯桌應按月定期向村民公布財務收支情況、食譜安排表等,接受村民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縣民政局統一按規定制作標牌,老飯桌按要求懸掛。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資助的要注明“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和中國體育彩票”標識,自治區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要注明“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標識。
第二十三條村委會應開展“孝德工程”,定養老事、簽養老狀、交養老錢、張養老榜、立養老規,形成尊老敬老愛老養老的良好氛圍。
第五章?補助條件與標準
第二十四條經審核確定的老飯桌,建設補助和運營補貼,以滿足10人用餐為基點,每個老飯桌每年給予運營補貼2500元-10000元不等,超過10人,經考核達到良好的(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每增加一人(60周歲以上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群體)每年相應增加就餐人數補貼1000元。不足10人的,可采取集中配餐或就近餐飲服務資源嫁接等模式開展供餐服務。
第二十五條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群體就餐,每人每天按早、中、晚給予1元、2元、2元就餐補貼,其他用餐人員不享受補貼。凡指定的社會餐飲服務行業,參照本運營經費補貼和老年人就餐補助執行。
第二十六條對就餐人數少于20人(僅計算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孤兒、60周歲以下的殘疾人群體)的老飯桌,原則上配備1名廚師,對就餐人數20人及以上的老飯桌原則上配備1名幫廚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就餐老年人數對每個老飯桌助餐點配備的公崗人員,可用于幫廚或聘為廚師,不再撥付工資補貼。
第二十七條對農村老飯桌,縣財政局要將廚師和服務人員工資補貼納入財政預算,廚師月基礎工資補貼2200元/人,幫廚人員月基礎工資補貼2050元/人。每日提供2餐的老飯桌每月為廚師獎勵工資補貼200元,幫廚人員獎勵工資補貼100元,每日提供3餐的老飯桌每月為廚師獎勵工資補貼400元,幫廚人員獎勵工資補貼200元。有條件的村委會根據老飯桌用餐人數及運營情況,適當為廚師及幫廚人員發放補貼,10人以上20人以下用餐的老飯桌每月為廚師補貼200元,20人及以上用餐的老飯桌每月為廚師補貼400元,幫廚人員補貼300元。
第六章?監督與考核
第二十八條縣民政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機構或自行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并在媒體公告評價結果。實施差異化獎補激勵措施,根據考核評價結果統籌使用補助資金??己税凑瞻俜种拼蚍?,對考核等次在80分及以上的老飯桌,根據開放累計時間(月數)發放運營補貼,對全年累計開放1-3個月的老飯桌,發放運營補貼2500元,對全年累計開放4-6個月的老飯桌,發放運營補貼5000元,對全年累計開放7-9個月的老飯桌,發放運營補貼7500元,對全年累計開放10-12個月的老飯桌,發放運營補貼10000元。每個月實際開放天數須達到20天及以上,不足20天的,開放時間(當月)不作累計。全年累計開放10個月及以上的老飯桌,考核得分每增加2分多獎勵考核補貼1000元,全年累計不足10個月,不做獎勵考核補貼;對因運營管理不善、群眾滿意率低、經考核在80分以下的老飯桌,取消當年運營補貼,并做整改檢查。
第二十九條縣民政局在各村老飯桌張貼公開舉報投訴電話、電子郵箱、網絡平臺等告示,受理對農村老飯桌的舉報和投訴,及時核實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投訴人。
第三十一條村委會應按月定期向村民公布老飯桌財務收支情況和食譜安排表等,接受村民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
第三十條縣審計局、財政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政府投資設立或者接受政府補助、補貼的農村老飯桌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農村幸福院建設與管理、部分設在社區的老飯桌運營補助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細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寧縣農村老飯桌建設與管理實施細則〉通知》(永政辦規發〔2021〕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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